自2006年新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以來,義務教育完全進入政府公共財政的保障範圍。義務教育的總投入持續增加,從2000年的1887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8372億元,年平均增幅14.5%,其中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總量從2000年的920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5018億元,年平均增幅為16.67%[2];同時各地積極采取措施,全麵貫徹落實,給農村中小學學生及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福祉。具體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麵。
第一,農民負擔切實減輕。
“新機製”實施後,僅在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兩項上,全國農村每個小學生平均每年減少支出230~270元;每個初中生平均每年減少360~410元;如果該學生是同時享受生活費補助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那麽每個小學生平均每年的支出將減少980~1020元;每個初中生平均每年的支出將減少1360~1410元(參見表3-1)。2010年,全國1.3億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了學雜費、教科書費,3000多萬寄宿生免除了寄宿費,1228萬中西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了“一補”政策。
表3-1 “新機製”減輕農民負擔情況
一些學者對“兩免一補”政策及“新機製”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例如,孫百才、常寶寧(2008)基於西部六省的調查結果發現,“兩免一補”政策實施使得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及殘疾和少數民族兒童受益較大,這與“新機製”政策的預期目標相吻合。“新機製”的實施惠及全國約40萬所農村中小學校近1.5億學生,切實減輕了農民家庭的負擔,同時掃除了經濟困難家庭子女上學的最大障礙。[3]
範先佐、付衛東(2009)通過對中西部部分縣的多次調研,較全麵地分析了“新機製”實施以來所取得的成效。調查結果顯示,“新機製”實施後,我國中西部農村僅免除雜費一項,平均每年每名小學生減負140~180元,初中生減負180~230元;享受免費教科書平均每年每名小學生減負210~250元,初中生減負320~370元;同時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平均每年每名小學生減負510~550元,初中生減負620~670元。[4]
根據教育部財務司的統計數據及學者們的相關調查研究結果,“新機製”實施以來,農村家庭減輕了不小的負擔,也掃除了經濟困難家庭孩子上學的最大障礙。對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免費,相當於通過減少農民支出而增加收入。據此,實施“新機製”,進一步減輕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庭的負擔。
第二,義務教育階段的普及率與完成率不斷提升。
圖3-1 全國小學適齡人口入學率
[數據來源:《中國教育年鑒》(2001—2009)]
“新機製”免除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並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貧困寄宿生還提供生活補助,“兩免一補”政策保證了在校農村學生不會“因貧輟學”,這大大地提高了我國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及升學率。我國小學適齡人口入學率生由2000年的99.1%上升至2010年的99.5%;而我國小學升學率則由2000年的94.9%上升至99.7%,小升初比例得到了較大增長。
圖3-2 全國小學升學率
[數據來源:《中國教育年鑒》(2001—2009)]
同時“兩免一補”還促使已經輟學的農村學生重返校園,農村學生輟學現象得到有效遏製,有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回流”的現象。王嘉毅、常寶寧(2008)對西部地區6個省18個縣的部分校長、教師、學生和家長就西部地區農村學校“新機製”的實施效果進行的調查研究顯示,“新機製”讓農民感受到了實惠,降低了農村家庭教育投資的直接成本,引發了輟學兒童的“回流”現象。該調查中,有輟學兒童重新返校的學校32所,占調查樣本學校的60.4%。“回流”總人數133人,占當地在校生人數的1.56%;同樣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統計,僅2006年春季開學,全區接受的回流學生即有20.6萬人[5];胡詠梅、盧珂(2010)考察“新機製”對於西部義務教育普及影響的增值性評價研究發現,“新機製”實施後,西部五省區農村義務教育普及率得到明顯提升,但五省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普及率相對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毛入學率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這些地區出現超齡學生返學現象。[6]
第三,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實施“新機製”之前,農村中小學運轉經費主要靠收取雜費,財政撥款很少,全國有近三分之一的縣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是“零撥款”。實施“新機製”之後,西部所有的農村學校都拿到了政府撥付的公用經費,保障了學校的正常運轉。同時,一些貧困地區農村學校的經費成倍增加。
圖3-3 2000年、2006年、2010年普通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支出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2001—2011)]
圖3-3和圖3-4顯示,2000年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支出處於很低的水平,分別為253元和148元。自2006年“新機製”實施後,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支出逐年迅速增長,2010年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支出分別已達1744元和1084元,是2000年的7.18倍和7.32倍。盡管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城鎮中、小學,但至今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支出水平依然低於城鎮和全國平均水平。為縮小城鄉教育投入差距,中央和地方政府仍需不斷加大對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投入力度。
圖3-4 2000年、2006年、2010年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經費支出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2001—2011)]
第四,促進政府行為和學校管理的規範化,教育亂收費行為得到有效遏製。
“新機製”從製度層麵強化了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責任,提高了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程度,將學校的一切收支納入預算管理,保證了經費來源,完善了公共財政體係,推動了政府部門職能的轉變,促進了學校科學管理、民主理財。“省級統籌”之下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與高度分散的經費供給體製相比,能夠提高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的規範程度。
丁延慶、薛海平和王莉紅(2008)對中、東、西部的調研結果顯示,“新機製”實行後,縣級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在個案調查進行的地區均有增加,預算編製的科目健全,並開始規範化。一些地區在“新機製”實施之前,沒有或者隻有很低的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但是“新機製”實施以後,縣級用於配套省裏補助的公用經費大大提高了該地區的生均公用經費水平。[7]
範先佐、付衛東(2009)對湖北省各縣進行的“新機製”實施成效的調查結果也得出類似的結論。在“新機製”實施之前,農村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是粗放式的,沒有良好的預算製度,存在著大量的先開支後還賬的情況。在“新機製”實施之後,學校財務做到了“四個直達”:一是預算直達學校,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向編製部門提出預算建議,經由教育局審核匯總後,報財政局按程序下達;二是財務核算直達學校,將所有農村中小學歸為各個核算點,每個核算點設立會計和出納,學校作為獨立的核算主體,校長對學校財務核算負責;三是資金直接撥付直達學校;四是財務監控直達學校。全縣農村中小學財務核算和國庫支付網絡已經建立起來,各學校利用網絡進行日常財務處理,申報資金用款計劃,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對學校用款計劃進行適時監控。學校財務管理已經規範化,“校財局管”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回收的200份校長有效問卷中,96%的校長認為,“新機製”的實施有利於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規範化、預算編製的科學化。[8]
實行“新機製”不僅規範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也有效地遏製了教育亂收費行為。2007年10月教育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農村中小學除收取教科書費、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以外,嚴禁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嚴禁通過舉辦各類提高班、補習班的方式變相收費。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學校按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時,必須向學生開具合法收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對各類亂收費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亂收費行為,要嚴肅查處和糾正;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追究直接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責任。
“新機製”建立之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資助貧困學生經費等必要經費都有了穩定的保障,學校不存在任何亂收費的理由。同時,“新機製”規定的對經費保障機製改革中出現的亂收費行為,嚴肅追究校長和直接主管領導的責任等嚴厲的懲戒措施使亂收費行為“望而卻步”。一些農村教育官員稱亂收費是“高壓線中高壓線”,第一個高壓線是指禁止挪用農村義務辦學公用經費;第二個高壓線就是禁止教育亂收費。因而,改革以來,各地嚴格規範收費行為,亂收費明顯減少。絕大部分學校除了代收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外,其他方麵都是“零收費”,不少地方出現了教育收費“零投訴”。
第五,建立了長效的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機製,農村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新機製”中明確提出要建立農村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製,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擔農村校舍維修改造經費。對於中部、西部地區,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擔比例是各50%,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的穩定性。此項改革加之國家先後實施的“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等一係列重大工程項目,使得農村地區中小學校校舍麵積穩步增長,生均校舍麵積大幅增加(參見表3-2、表3-3)。2001—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總麵積增加1億m2,而且西部地區增速(23.8%)顯著高於東部(9.1%)和中部(9.7%),中部地區的增速也高於東部。這十年間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校舍麵積增加2.3m2,與總量增長情況相反,東部地區生均校舍麵積增加的速度(55.1%)高於西部(48.8%)和中部(46.7%),西部地區高於中部。而且由表3-3可以發現,2001—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活用房增加更快。農村小學生均校舍麵積增長了0.3倍,而生均生活用房增長了0.8倍;農村初中生均校舍麵積增長了0.8倍,而生均生活用房增長了1.2倍。近十年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有利於推動農村義務教育快速地、有質量地發展。
表3-2 全國農村義務教育校舍麵積情況
表3-3 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生均校舍麵積情況